建立日期 11954
主題: 針對幼童的食物及飲料廣告
《Appetite》日前刊登美國康乃狄克大學(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)的最新發表,研究團隊表示,美國的年輕幼童仍可於電視上看見針對性的食物及飲料廣告,即便國內主要的食物廠商曾保證過發布的廣告不會針對學齡前兒童。在過去,專家曾經呼籲,由於小於6歲的幼兒無法分辨廣告及其他種類的資訊來源,因此不應該接觸任何廣告。而在2006年,數間主要的食品公司、飲料公司及速食店業者自願宣誓,承諾避免推波自家商品的廣告給小於6歲的幼兒客群。然而根據作者的研究發現,2-5歲的兒童每天仍可於電視上看見這些公司的廣告,頻率約為每天1.6個廣告,因為這些幼兒也會觀賞部分受年紀大一些兒童族群歡迎的電視節目。此外研究亦發現,這些廣告吸引6歲以下幼兒的程度,約略與6-11歲兒童的程度相當。